武汉新城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原“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城市建设分中心”),以下简称“新城土地中心”。新城土地中心和武汉九福拆迁安置有限公司(简称“九福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签订了《白沙洲工业园区国有土地收储工作委托协议》,委托期限为12个月。现委托协议届满,新城土地中心不再与九福公司续约,九福公司应立即终止全部委托工作,不得再以原委托协议名义或借新城土地中心名义对外从事宗地收储事务、签署协议及以任何名目对外收取费用,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存在损害新城土地中心合法权益的情形,新城土地中心将依法追究。
特此公告
武汉新城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