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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土地中心立城公司开展中心组学法宣传教育活动 ----企业高管法律思维及风险防范

时间:2019-06-25

    为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620日下午,新城土地中心立城公司组织开展了主题为“企业高管法律思维及风险防范”的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魏东律师作为本次讲座的主讲人,通过《公司法》和真实案列详细讲解了企业高管的定义、企业高管的法律责任及法律风险、企业高管的法律思维以及在履职中如何规避、预防法律风险。魏律师讲到企业高管的定义时,对企业高管在诉讼中的形式认定及实质认定做出详细讲解,提出劳动者是否被实质认定为企业高管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讲到企业高管的法律责任及法律风险时,从民事风险、刑事风险、行政风险三个方面分别做出阐述;讲到企业高管的法律思维时,提出了遵从合法性优于客观性、程序性优于实体公正、形式合理性优于实体合理性等法律思维规则,其中特别强调《公司章程》的重要性,建议企业高管一定要界定好各决策层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勤勉尽责和忠实义务,这样才能有效规避、预防企业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最后,党委书记李敏作总结发言,他认为这次专题学习对于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管理企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有积极促进作用,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对《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对公司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规避预防法律风险,加强依法治企建设。 

 

(综合管理部 供稿)